法院一审判决两侵权公司赔偿起诉方45万元 认为自己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受到侵害,迪尔公司将两家重工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迪尔公司45万元。 据悉,此案是《商标法》将颜色组合商标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以来,法院认定的全国首例侵害颜色组合商标专用权案件。 迪尔公司诉称,2009年3月,其“绿色车身,黄色车轮”颜色组合商标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