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0名本土作家與超過八成本地出版社組成聯盟,並於近日建議政府引入「授借權」制度,在該制度下,所有於公共圖書館借出的本地圖書,均需由政府向出版商或作家付版權稅,以此彌補借書過程中他們間接的損失。
「授借權」全名是「授予公共圖書館圖書借閱權」,而且更不是新鮮的事,早於1946年歐洲便開始建立起授借權的觀念,而現在已經有約54 個國家正在或將會推行「授借權」制度,當中包括澳洲、英國、德國等。而香港的「授借權」一事自2011年起已經開始由業界申述,但仍然未被香港人所認識,故大家對這仍然很陌生。
圖書館的書種包羅萬有,當中更包括一些暢銷的書藉,亦因為這個原因,出版社及作者認為圖書館這種無限次的免費借出,其實間接影響了他們的收入。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主席李家駒表示:「新出版的圖書經公共圖書館購入後,由於讀者可以免費閱讀,少了人有意欲去買書,尢其是一些消閒旅行工具書等非常明顯。」
一般公眾在了解「授借權」前,亦誤解公共圖書館日後借書將要收費,事實上歐洲已經推行該機制的國家,大多是由政府來支付費用。另一方面,若果香港成功推行,將會成為亞洲首個地方引入「授借權」,而具體的收費現今暫時仍未有定案。據了解,方案只會牽涉本地書藉,而且考慮推行新制的利害當中,會令政府增加一項開支同時,相對地會鼓勵更多本土作者從事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