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眷村設置藝術公園,彩虹爺爺(小圖)。張先華攝
人稱「彩虹爺爺」的素人畫家黃永阜繪出台中彩虹眷村聞名,其弟黃孔輝聲稱曾與兄簽下著作物讓與契約書,兄弟對簿公堂爭著作權,法院判決弟敗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中地院調查,黃永阜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親筆簽下合約,但黃孔輝提出與哥哥簽下的著作物讓與契約書,見證人是當時未過門的大嫂,合約可疑,因此駁回黃孔輝的要求,判敗訴。
黃孔輝認為哥哥被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騙,因每月約只獲得1萬多元收入,所有畫作做成商品的利潤都拿不到,盼哥哥的創作所得能用於彩虹眷村園區且安享晚年,他會考慮上訴。
日期: 22/10/2014
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