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誤傳立法會昨日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俗稱「網絡23條」),鼓動大批蒙面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逾1,400間音樂、電影、電視廣播等公司組成「香港版權大聯盟」昨日發出聲明,強調《草案》比現行法律有更多版權豁免,讓版權使用者可創作以戲仿、引用及評論時事等為目的之衍生作品,質疑有人以此為由衝擊立法會大樓,令人大感錯愕。
根據知識產權署網上資料,《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增設多項「版權豁免」,方便使用者在合適情況下,不用向版權擁有人取得授權,使用其版權作品,而不會構成民事或刑事責任。「版權豁免」包括「為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目的」、「評論時事」、「引用」等,充分照顧網上常見活動,保障使用者表達自由。
條例有更多版權豁免
由音樂、電影、電視廣播、動漫、軟件及資訊科技界別組成的「香港版權業大聯盟」昨日發出聲明,認為有人以反對《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由衝擊立法會,大感錯愕,認為《草案》比現行法律提供更多版權豁免,保障表達自由,讓版權使用者可創作以戲仿、引用及評論時事等為目的之衍生作品。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注意到前晚有人在網上鼓吹市民封鎖立法會的出入口,企圖令立法會議員無法正常出席會議。任何人如阻撓立法會議員出席立法會會議,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另外,在網絡平台上號召其他人作非法行為是違法的。
日期: 28/11/2014
來源:香港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