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指控前資深研發處長梁孟松離職後洩漏營業機密給三星,打官司禁止他為三星效力。最高法院24日判決他在今年年底前不得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定讞。圖為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台積電指控前資深研發處長梁孟松離職後洩漏營業機密給三星,打官司禁止他為三星效力。最高法院今天判決他在今年年底前不得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定讞。
梁男委任律師顧立雄受訪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
法界人士指出,這起判決對於科技業及司法界來說是首例。在這之前,台灣法院從未限制企業高階主管,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之後,還不能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由於本案爭訟內容涉及商業機密,判決書也未上網公告。
梁孟松曾任職台積電17年,負責或參與台積電製程的先進技術,擁有多項專利,在民國98年離職。台積電指控他在100年跳槽加入三星,此後雙方纏訟至今。
台積電懷疑他離職後赴南韓工作投奔敵營,洩漏台積電的營業機密給三星。台積電主張,根據外部專家比對,結果發現三星奈米製程電晶體電極矽鍺化合物,與台積電的菱形結構特徵類似,因此打官司禁止他為三星效力。
法院一審判決台積電敗訴。但二審認定他赴韓任教的是三星廠區內部的企業培訓大學、三星半導體理工學院,因此逆轉改判台積電勝訴,判決他不能在今年年底前,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公司提供服務部分。梁男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日期: 2/9/2015
來源: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